※農業部(含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新機關)組織於112年8月1日調整生效後,其他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需配合調整權限業務規定者,於依組織法規之管轄規定修正前,相關權限業務改由各該新機關承接辦理。
※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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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