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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阿美族全國首次集體由部落自主管理組織頒發獵人證暨宣示傳統領域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自106年起執行「花蓮縣原住民族地區豐南部落野生動植物治理示範計畫」,並委由「禮山人企業社」計畫主持人在地部落年青階層拉姆路負責推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工作,吉拉米代部落歷經兩年的部落共識討論及培訓工作,今年度依據部落狩獵自治自律公約申請年度自用狩獵並於7月29日上午假吉拉米代祭祀廣場辦理獵人證發放暨傳統領域宣示,表現自主自治之精神。
宣示典禮先由吉拉米代部落陳連福耆老向祖靈告知並對於部落狩獵的傳承祈福,接下來由前頭目與部落會議主席陳建廣宣示拿到獵人證後會遵守獵人公約也是代表傳承,陳金福頭目、豐南村陳正雄村長及文化協會總幹事莫言均表示未來請各獵人碰到困難或獵物都要回報,以落實資源管理的永續。
吉拉米代部落委員會總計受理41位獵人,目前符合獵人證資格有25位其中包括6位女性獵人,29日上午9:30在花蓮林區管理處楊瑞芬處長及東華大學環境學院前院長裴家騏敎授見證下,由陳金福頭目發放了16張獵人證,其餘獵人因在農忙協會將擇期發放;編號1的獵人證由陳連福耆老頒給陳金福頭目,特別具有狩獵文化傳承的意義。部落會議主席陳建廣也表示:未來獵人證的申請也需要服從公約,經審核後才會核給。
裴家騏老師提到十幾年前部落資源自主管理推動的重重困難,直到今日的快速前進,可以坐下來齊聚分享討論,對於部落的自主管理前進一大步感到肯定外並期許吉拉米代部落的阿美族未來應堅定步調,有了獵人證更要對部落負起責任,以傳統的概念及知識為核心,並以科學輔助大步向前邁進,獵人證頒發儀式完成後,由會議主席陳建廣及頭目宣布治理示範範圍,吉拉米代非以縣界來分,而是由過去村落及傳統的房子為界,傳統領域現況是較村界大。頭目認為,傳統領域所治理的範圍,區域獨立,稜線及分水嶺,並無與其他部落重疊的問題,經大家宣示後將交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依程序公告。
楊瑞芬處長表示,非常感動可以參與見證歷史的一刻,林務局為了讓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更貼近原住民傳統慣俗祭儀狩獵文化,在修法前,全國8個林區管理處同時執行狩獵示範計畫,在花蓮林管處則以阿美族的吉拉米代部落作為示範,經過近2年培力,能有今天的獵人證的發放與宣示不僅是彰顯吉拉米代部落對狩獵文化及生態保育的決心,傳承部落狩獵文化及與大自然共存的法則,同時更為花蓮林區管理處與部落合力推動森林自然資源自主管理工作重要的里程碑。
補充註解說明:
1、「吉拉米代部落狩獵自主管理計畫」
林務局為落實「以部落為主體」的狩獵自主管理機制,自106年起全臺8個林區管 理處推動狩獵管理示範區計畫。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在部落組織能力、科學研究監 測,和建立有效的森林自然資源自主治理機制的評估考量下,選擇阿美族吉拉米代部落作為狩獵治理示範場域,並委託在地組織「禮山人企業社」進行部落狩獵自主管理示範計畫。計畫內容借重部落在地組織和族人地方智慧,亦結合東華大學環境學院前 院長裴家騏的科學研究與調查進行狩獵物種數量調查監測、獵場調查等,期能更積極促進部落對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集體共識,輔導申請合法且符合傳統文化需求的狩獵等部落培力工作,以達到部落、政府及學術界三方協力合作保護部落傳統狩獵文化,讓 山林野生自然資源能永續經營使用。
2、吉拉米代部落狩獵自治自律公約以阿美族傳統頭目組織及年齡階級制度來做為狩獵自主管理的主責單位,並經由村長、各個在地協會成立協作平台共同檢討與監督,建立合乎在地文化、當代組織及法律運作的永續治理機制。頒發獵人證之獵人須經部落組織審查合格,並符合狩獵傳統文化、狩獵技術及生態保護之要求者,才能獲頒獵人證,於部落合法申請之區域內進行非營利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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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