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地震災後 盜採礦石遭逮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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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花蓮1名邱姓男嫌,昨日(107/02/09)趁近來花蓮地區餘震頻繁時,進入壽豐溪上游國有林班地,以改裝車輛搭載捲揚機打算竊取重達3噸左右之礦石,大發災難財,沒想到被林務局花蓮林管處的巡山員發現,通報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前往支援,果然賊星該敗,邱嫌因載復過重,車輛陷於砂土之中動彈不得,被埋伏在外的巡山員及保七員警,輕鬆逮獲。
  花蓮林管處表示,邱嫌103年間即在同地點竊取礦石遭逮,日前又發現邱嫌於該處出沒,早已提高警覺,果然再度發現不法行為並再次成擒,全案將依違反森林法未經核准採礦及礦業法之私自採礦罪移送偵辦;林管處呼籲,非法盜採礦石之行為除破壞自然景觀、影響溪流生態外,最重又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100萬元之罰金,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更希望大家能共同防範、勇於通報檢舉,一起守護自然資源。
林務局通報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0800林務局救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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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483 最後更新日期: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