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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試辦木瓜山事業區第100 林班莿竹伐採作業後,留存於現場之剩餘資材,供當地居民得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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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主旨:公告試辦本分署木瓜山事業區第100 林班莿竹伐採作業後,留存於現場之剩餘資材,當地居民得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清理,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
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4項及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2年12月19日林產字第 號1121740711號函。
公告事項:
— 、撿拾區域:壽豐鄉路內段403地號內( 近東華伍百戶, 如附件位置圖 ) 。撿拾時間: 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 星期六、日不開放)。
二、撿拾對象: 僅限設籍於花蓮縣壽豐鄉內平和村之居民。
三、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撿拾之林產物以自用丶生活慣俗等非營利用途為前提,拾得人免經林產物檢查及登記程序,可逕行搬回利用 。
(二)民眾自由撿拾清理公告之林產物時,應隨身攜帶國民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
(三)自由撿拾清理公告之林產物,不開放使用機具撿拾。
(四)公告撿拾之林產物以公告撿拾區域為限,未開放之區域民眾不得撿拾。
(五)不具當地居民身份或未按本公告規範之區域及期間撿拾清理者,得報噹地警察機關依森林法第50條及刑法規定處理;
(六)民眾如針對本次公告撿拾內容有相關疑義,可以洽本分署經營企劃科( 電語:03-8325141 #251 呂先生)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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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 最後更新日期: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