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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24、25日特別邀請前林務局(組改後為林業保育署)局長李桃生擔任森林管理基本法制觀念教育訓練講座,從深耕林業工作40多年的寶貴經驗出發,淺顯易懂的方式精要說明森林法現行法令相關規定,實際舉出林業從業見解,生動明確的解說,讓與會人員印象深刻、收穫良多。
分署長黃群策表示,李前局長已逾7旬歲數,現場實務工作經驗豐富,林學與法學涵養淵博,以提升基層同仁森林法法律立法意旨,用簡明的方式傳授森林法法律原則、環境倫理與環境正義等觀念,讓每位同仁都能夠以森林法法律立法意旨與國際現況接軌,因應未來詭譎的變遷氣候議題。
李前局長也與在場同仁座談,詳細解答執行業務時可能遭遇的法律問題,讓大家能更清楚、以嚴謹環境法益原則處理事物,同時也能提供國民未來在森林給予生態惠益更完整的服務與生產方向。
黃群策指出,建立正確的森林法法律觀念,國際環境倫理與環境正義現況接軌,是每位林業從業人員都應理解、遵守的基本要項。辦理法治觀念教育,將法紀常識普及,讓每位同仁都能夠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及內化自省心態,方能貫徹農業部的施政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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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