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鼓勵興建省能源、省資源、低污染之綠建築建立舒適、健康、環保之居住環境,發展以「舒適性」、「自然調和健康」、「環保」等三大設計理念,特委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於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正式公告受理「綠建築標章」申請,標章之核給須進行綠建築七大指標評估系統之評估,包括綠化量指標;基地保水指標;水資源指標;日常節能指標;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廢棄物減量指標;污水垃圾改善指標;經綠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發給標章,評定為綠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