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720638號 主旨:預告修正「保安林經營準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森林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三、「保安林經營準則」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本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及公共網路政策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隔日起60日內陳述 意?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 (三)電話:02-23515441-433 (四)傳真:02-23911530 (五)電子郵件:m1538@fore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