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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緒言
一、計畫綠起
臺灣森林採永續經營為原則,在世界環境資源經營風潮下,整合「森林永續經營」、「森林資源多目標利用」及「維護生物多樣性」三大理念,以地景層級建構森林生態系經營體系。在經營理念上秉持生態的方法,融合民眾需求與環境價值,以達成國家森林永續經營,爰擬訂本分署經營計畫。
本分署轄內毗鄰相關機關北為太魯閣國家公園,南為玉山國家公園,縱谷地帶為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臨海地區則為東岸風景區管理處;並擁有八通關古道、關門山古道及能高越嶺等登山古道;台9線、台11線及中部橫貫公路(台8線)貫穿全區。轄區設有富源及池南2個國森林遊樂區,另亦積極進行林田山文化園區及卓溪國家森林遊樂區之規劃工作。
花蓮縣原進民人數佔全縣人口有相當比率,大多聚居山麓地帶,從事墾殖、狩獵及靠勞力維生,但隨生態保育意識抬頭及政府政策改變,目前已逐漸轉型,深具獨特在地文化。縣境內由因具有天然特殊地理景觀及人文風貌,冀望各相關單位合作下,促使花蓮地區成為觀光特區。
本分署生態資源極具多樣性,遑論地形景觀、生物資源、棲地類型以至文化遺蹟等皆為特有,宜融石地方民俗風情編訂符合本土化及適合花蓮縣民厚生利用之森林生態系經營計畫,並付諸實施為民謀福祉。
二、計畫依據
森林法第14條、國家林業政策、愛臺12建設-綠色造林計畫、黃金十年國家願景(願景五:永續環境)、森林經營管理方案、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加強森林永續經營計畫等。
三、計畫範園
本轄國有林事業區及其區外權管區域(不包括行政督導及輔導各縣市政府部分)總面積329,055.73公頃,轄區位處臺灣東部花蓮縣境內,東臨太平洋,西以中央山脈嶺線為界(與東勢、南投、嘉義3個分署毗鄰),北起花蓮縣和平村與宜蘭縣境為界(與宜蘭分署交界),南至富里鄉與臺東縣境為界(與臺東分署交界);南北長約125公里,東西寬平均約45公里;北迴歸線通過本轄南區,地理位置適中。
四、計畫期間
100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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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8-01